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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1/15
- 違規日期
- 2024/06/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貴事業所屬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辦理異常診斷分析查核,經稽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形:1.現場設有細篩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2.T01-10砂濾器至T01-01廢水調整池設有反洗水管線,未登載於許可文件。3.T01-09中間水池設有2座抽水馬達,未登載於許可文件。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六六號二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中崙二九○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