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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違規日期
- 2021/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燃煤鍋爐旁發現存放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R-1107),存放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二)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於110年2、3、8月及死廢畜禽(R-0112)於110年1月至8月再利用收受與使用質量不平衡,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三)燃煤飛灰、燃煤底灰貯存區發現廢棄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東興路一九六巷六七、六九、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東興路一九六巷六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