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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3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3/08
違規日期
2016/12/28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竹科分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氯』未依規定按實際運作情形並依中央機關規定格式逐日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橋安街三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
統一編號
126244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