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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31
- 處分日期
- 2018/06/27
- 違規日期
- 2018/05/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ㄧ路19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於過篩時有產生廢塑膠混合物,及於混料後尚有坩鍋爐並進行破碎作業程序,且於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尚產出廢木材棧板,惟皆未提列於經濟部工業局103年8月7日工地字第10300753690號函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110020001),即逕行營運,經本局於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7年8月29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