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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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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9/02
- 違規日期
- 2022/06/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沙鹿店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對象,應依規落實各項餐飲油煙防制作業,本局於111年6月22日及6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沙鹿店執行稽查作業,稽查時現場未設置油煙處理設備及監控儀表,亦無紀錄主要操作參數及維護保養等相關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6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鹿寮里福德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福德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