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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履洋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4-06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6/30
違規日期
2015/05/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未檢具廢清書變更申請,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之情事,限期於104年7月20日前檢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文件,送本局審查,如未依限送達前開文件,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二八六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二八六號
統一編號
163420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