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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08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4/09/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8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青溪路一段與青雲路交叉口旁新街溪稽查,見有一涵洞正排放乳白色廢水,循至上游,查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青平段111地號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於工地周界見得一管線正排放乳白色廢水(取水檢測pH11.5),稽查時貴公司正進行建物防水及泥作作業,惟貴公司將屬強鹼性乳白色廢水排至工區外道路側溝,並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新街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九一巷九二弄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青溪路一段與青雲路交叉口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