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 文號
- 23-107-030007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辦理發包「台3線248K+250石榴班橋伸縮縫整修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未涵蓋全部工區、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及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共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安和街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台3線248K+250石榴班橋伸縮縫整修工程)工區
- 統一編號
- 6600270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