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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021188
- 處分日期
- 2019/02/27
- 違規日期
- 2018/11/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28日13時45分於本市淡水區水源街2段346巷口旁執行稽查取締勤務,查獲永紹交通有限公司車輛(車號:379-N9)行經上述地點棄置垃圾包,未使用本市專用垃圾袋將垃圾包紮妥當、且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到達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第14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三二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街2段346巷口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