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埔心廠
- 文號
- 30-099-120006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0/12/07
- 違規日期
- 2010/11/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1月10日前檢送改善完成之照片,函報本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1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請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員鹿路五段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員鹿路5段45號
- 統一編號
- 84351726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