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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銘企業有限公司龜山廠

文號
20-110-07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22
違規日期
2021/06/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查貴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製程係以非鐵金屬為原料,從事各種金屬製品(如鋁、銅、鉛、鋅、鎂等)之熔解或鑄造作業,並設有8座熱熔爐(稽查時6座熔爐作業中),再查4座熔爐設計容量為​300公斤/批、2座熔爐設計容量為​200公斤/批,總設計容量合計已逾​500公斤/批,且廠房面積161.34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為345.19千瓦(大於2.25千瓦),已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貴廠未取得許可文件前,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二街六五巷一五弄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二街65巷15弄11號
統一編號
2318047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