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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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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0-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7/14
- 違規日期
- 2021/06/15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欣榮鋼鐵廠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案經本府於109年9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228349號函核定「欣榮建業股份有限公司欣榮鋼鐵廠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桃園市中壢區華興段264、264-1、264-2、264-3、264-4、264-5、253、253-1、253-2、253-3、253-4、253-5、253-6、271、272、272-1等地號)(修正二稿2版)」,並於109年9月28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248709號函核定其上開報告定稿本。依控制計畫定稿本表12-1整治工程進度表,及表12.2查核點說明,前置作業及假設工程,應確認取得相關施工核可文件、圍籬洗車設施等假設工程完成。經查貴公司欣榮鋼鐵廠有未依核定控制計畫執行情形說明如下:(一) 前置作業及假設工程1. 現場已執行開挖工作,並將污染土壤(分高污染及低污染)及廢棄物分堆擺放於場區內,場區周圍有圍籬做為區隔並設置車輛進出口。另已客土執行耕犁法進行土壤改善作業,惟現場假設工程僅有圍籬,並無其餘設施(無警示錐、警示帶、告示牌以及廢水處理設施)。2. 暫存區設置未依控制計畫書之底部採厚度20cm強度3000psi混凝土及點焊鋼絲網為底設置。3. 未依據排水分區規畫設置地表逕流收集系統及沉砂池,收集地表逕流廢水。4. 無設置洗車設備,另經查4月23日、4月24日、5月12日、5月13日已進行客土車輛進出(二) 污染區域開挖作業部分1. 開挖前設置擋土設施,規劃以鋼軌樁進行擋土,並經由結構、土木、環工或大地工程相關技師進行計算。經查未於開挖前設置擋土設施,亦未出具經技師進行計算之證明文件。2. 未設置五口簡易井作為祛水點井。3. 污染土壤堆置區周圍未設置截水溝與沉砂池。4. 二次污染防制作業,目前場區內僅於污染土堆上方鋪設帆布,堆置區下方無二次污染防制措施。5. 交通維持計畫,現場僅設置圍籬,其餘如施工路段前後端點設置反光片之第三類危險標誌牌施工標誌,及交直流警示燈均未設置。(三) 排客土期間監控,未依委員意見承諾於排客土作業期間於工區出入口架設攝錄相機。(四) 污染監測方式1. 場址污染濃度監測計畫地下水監測,施工期間為確認污染改善成效,每季執行5口祛水點井進行採樣,未執行。2. 環境監測計畫地下水監測,應每半年執行一次,未執行,亦無採樣分析結果(五)以上,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執行,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九五號七樓之一八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興里後寮路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