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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違規日期
- 2019/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廠內固定污染源製程、設備及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廠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停工及限期於109年4月20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之申請或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至符合法令之規範。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豐路四段三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大豐路四段3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