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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文號
41-104-1102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11/10
違規日期
2015/08/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 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一一六巷一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21巷21弄31號旁之空地
統一編號
037324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