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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8/07
- 違規日期
- 2017/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所所屬「新竹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教育中心新建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及部分未設置防溢座、物料堆置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未有效清潔及實施面積未達80%、工地出入口無防制設施及及未有效清離場車輛車胎泥土污染附近路面、結構體施工架外緣無防制設施,合計缺失記點數3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海濱路250號(海埔段149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