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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8/11
- 違規日期
- 2020/10/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應回收廢棄物廢輪胎,其貯存地點未於四周設置圍籬及遮雨設施,且未具備防止蚊蠅或其他病媒孳生之設備或措施及適時噴灑環境衛生用藥作成紀錄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及第9款,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湖南里文林三街一三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塭段新塭小段116-1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