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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9/28
- 違規日期
- 2017/08/24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8月24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於105年8月至11月期間申報之無機性污泥(D-0902)產生量皆為3.5公噸,超出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1.86公噸)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另其無機性污泥貯存區未有防止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上述違規行為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民雄工業區中正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民雄工業區中正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