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2-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3/01/03
- 違規日期
- 2012/11/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應立即停止繞流排放行為,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限期於102年2月5日前,檢具停止繞流排放〈封閉繞流排放口照片〉之證明文件,並經所屬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