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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盛牧場

文號
41-112-07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7/04
違規日期
2023/03/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7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望間里十五間12之12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欣盛牧場,查貴牧場將豬糞及2頭死豬堆置於場內與水利地間,導致豬糞掉落至水利地,且豬糞堆置區有死豬未掩埋半裸於地面呈腐爛狀態,孳生蚊蟲及異味造成環境衛生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3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望間里十五間一二之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望間里十五間12之1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