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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60139
- 處分日期
- 2021/06/15
- 違規日期
- 2021/05/03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110年4月30日至5月3日在本市安南區、七股區及佳里區等地舉辦「辛丑科鹿耳門媽出巡」遶境活動時,分別於安南區安中路六段、城安路、城安一街、城安東街及青砂街一段路面施放煙火鞭炮之炮屑及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除完畢,本局於同年5月3日15時30分許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拍照錄影存證,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4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城安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六段、城安路、城安一街、城安東街及青砂街一段路面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