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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茂鐵線廠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0002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0/16
違規日期
2017/07/17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5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安定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製程酸性廢水疏漏至雨水放流口排放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於排放口採樣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2.5 ,標準值6.0~9.0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1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六○號
統一編號
2321651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