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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違規日期
- 2019/05/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於本市岡山區友情段1080等地號非法堆置廢竹子、裝潢修繕廢木材、廢木材棧板、廢塑膠及破碎太空包等廢棄物,本局108年5月29日派員至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稽查,貴公司黃○○表示,105年及106年期間販售予恆耀公司之木屑計6筆,其中105年分別為275820公斤、396030公斤、299840公斤,106年分別為135390公斤、48440公斤、80810公斤(提供統一發票、匯款資料影本),惟貴公司未於每月十日前,主動連線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其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