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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6/05
- 違規日期
- 2023/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辦理。本局於112年4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一段408號),稽查時現場貯存有廢鐵類廢棄物,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即逕行貯存廢棄物,與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12-08000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山林路一段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山林路一段一○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