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3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違規日期
- 2017/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廢乙清字第0000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經本局複查,許可清除車輛2B-0000及AGU-0000分別於104年9月16日及104年8月14日過戶予他人,仍未向本局申請許可證變更,屬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大園里大同北路一一五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北路115巷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