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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違規日期
- 2024/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9月15日12時38分派員至本市楠梓區慶昌街11巷37號巡查,發現臺端正進行咖啡豆加熱、烘焙作業,烘豆作業區異味經靜電機處理設備及尾氣收集桶後,排放至屋後防火巷,惟處理及尾氣收集效果不佳致異味逸散至大氣中,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慶昌街一一巷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慶昌街11巷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