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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8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8/01
違規日期
2017/07/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所承攬之工程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施工(先行動工) ,案經本局於106年7月20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已於106年7月27日改善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通過),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永安里東隆路一八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517地號
統一編號
162527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