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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違規日期
- 2017/07/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20日至現場查察,貴公司設有輪胎製造程序(M01),該製造程序許可證已於102年8月12日至期限已失效;現場查察貴公司M01操作紀錄內容所載,於106年7月17日稽查當時仍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三○號、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30號、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