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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41
- 處分日期
- 2020/02/20
- 違規日期
- 2019/12/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M05聚酯樹脂化學製造程序」夾套反應器應產出廢樹脂(D-0202)、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於107年8月份及10月份委託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以(C-0301)方式清運處理;次查,106年1月至108年10月亦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代碼申報產出及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5月20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東路三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東路三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