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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復畜牧場

文號
40-113-04002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4/23
違規日期
2024/04/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臺端畜牧場網路申報資料,111年1月份及12月份申報收受廚餘之營運紀錄數量、再利用作為原料之使用量及當月月底場內收受貯存量無法符合質量平衡。且111年12月份未申報豬飼育作業程序原料使用情形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3年4月22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臺端已於113年4月15日補正申報111年1月份收受廚餘再利用作為原料之使用量(99.61公噸)及111年12月份豬飼育作業程序原料使用情形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段五四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段54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