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城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9-02001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05
- 違規日期
- 2019/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於前次取得再利用期間未依規定申報每月使用原料、產出產品情形,及作成再利用相關紀錄,顯未依規定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和平東路一一七號
- 統一編號
- 5349063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