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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實業行

文號
30-107-04001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4/27
違規日期
2018/0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36巷28號設立金寶實業行從事電鍍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39-03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7年2月27日前往督察結果,查獲鉻系還原槽(T01-02)之pH值為10.57,未依許可核准登記之操作參數範圍內運作(登記範圍為2~3),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張君於107年5月15日前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恢復許可登記事項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7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三六巷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三六巷二八號
統一編號
556463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