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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4/10
- 違規日期
- 2016/12/22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交通部臺灣鐵路局所屬臺北機務段位於新北市樹林區東山段107地號之土地經本局105年10月28日採樣查證,檢測結果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污染物最高濃度超過限值,然民眾多次陳情前揭場址有油氣異味溢散污染環境,有影響人體健康之虞,本局105年12月14日函請該局於文到後7日內提報應變必要措施執行計畫予本局備查後執行,惟屆期未提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條、第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山段10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