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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違規日期
- 2023/03/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所屬***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編號:F*******)**污水處理廠,經現場執行檢測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300,超過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二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