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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哲企業社

文號
40-106-04000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4/10
違規日期
2017/02/22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商號從事洗衣業,經本局於106年2月22日17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商號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4、廢木材)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土城路三五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土城路359號
統一編號
3894820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