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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0-02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1/02/24
違規日期
2010/11/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興華路二三號(含二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智路2號
統一編號
160035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