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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07
- 處分日期
- 2018/10/04
- 違規日期
- 2018/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之蓄熱式焚化爐(A004)非為維護保養或設備異常狀態,其備用洗滌塔(A002)之排放管道(P002)有抽氣作業行為,且於非負壓作業區外有一台分條機使用甲苯作業中,未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以上情事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溪洲村外溪洲二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水頭村中正路六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