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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違規日期
- 2022/05/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泵浦拆解、清洗及組裝作業,有害事業廢棄物設計產出量大於每年1公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並產出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每年0.336公噸,委託慶和鑫環保有限公司清除、鴻茂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經本局111年5月1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產出廢潤滑油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環中路五段八六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環中路五段八六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