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佳生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佳生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50005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5/18
違規日期
2018/04/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方堆置作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惟M02營建混合物篩選程序之廢水貯留設施T02-03貯留池未設置回收水表,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龍泉一之三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龍泉一之三號
統一編號
1285014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