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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

文號
34-111-05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5/05
違規日期
2022/03/25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3月25日派員至貴院(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36號地下二樓)稽查,現場貯存707.58公克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乙腈」,貴院持有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限至111年2月20日止,惟貴院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期限內辦理展延,致使核可文件逾期失效,且現場貯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乙腈,已屬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一五六號一至三樓及一六二號地下一至一○樓、四維四路一三六號地下四至一二樓、一六六號地下二至一三樓、永昌街四九號一至六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