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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鑫企業社

文號
20-106-06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6/01
違規日期
2017/04/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社(地址: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惟廠內設置的靜電集塵設備故障,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逸散於工廠外,涉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三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三二八號
統一編號
252328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