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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0/24
- 違規日期
- 2017/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麻豆區從事螺絲線材生產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8月23日派員督察,經查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督察發現該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001~A003)其pH值監測儀表故障,及A001加藥桶開關閥關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之證明文件)並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一九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豆口三二之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