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2/22
 
            
            
                
- 違規日期
 
                - 2023/10/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生產作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吸附設備(A001)活性碳最近一次換碳購買時間為111年12月13日,未依操作許可證登載頻率(34天1次)更換活性碳7.5公噸/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興路八七號及八七之二號一樓、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興路八七號及八七之二號一樓、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