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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松畜牧場

文號
30-099-10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10/28
違規日期
2010/09/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1月12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埤頭段九六八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埤頭段968-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