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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4/03
- 違規日期
- 2023/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 PU 皮製造程序,領有 PU 皮製造程序(濕式)( M03)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N1928-02),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1日派員稽查,於稽查時發現塗佈機E304後端增設一不明編號塗佈機台,且稽查當時自抽料作業區抽出物 料導入塗佈機E304後端已增設之不明編號塗佈機台並於該機 台內進行塗佈,與其許可證所載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113年6月28日期限屆滿前,提送M03製程空氣污染防制 設備相關改善證明(現場符合操作許可證登載或申請操作許可證異動)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二路一八、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二路一八、七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