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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違規日期
- 2019/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為從事玻璃製品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9日派員督查時發現,貴公司設有透明平板玻璃製造程序(M01),現場操作中,經查貴公司防制設備洗滌塔A005未維持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2.另查108年1月份及2月份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廢氣處理量、PH值及洗滌液流率,皆未依許可核定範圍內操作,顯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法第24項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科雲北路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虎尾鎮墾地里科雲北路5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