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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違規日期
 
                - 2020/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9年4月10日13時42分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109年4月10日11時50分至12時10分)為貴廠聚丙烯塑膠製造程序(製程編號:M03),因進行單元設備冷卻器(E-3401)清洗作業,於當(10)日8時30分拆除冷卻器頂部入口管線(R-3401反應器出口管線)法蘭,因管線內殘存結塊的聚丙烯粉塊(含微量TEAL)黏著於管壁,TEAL接觸空氣致聚丙烯粉塊悶燒持續產生濃煙,貴廠雖現場已使用消防設施水線澆灌、撲滅搶救,惟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