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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34
- 處分日期
- 2024/09/18
- 違規日期
- 2024/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設址於本市八德區和成路52號從事廢棄物再利用作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209230004),核准再利用廢塑膠(R-0201)及廢橡膠(R-0301)等廢棄物。案經本局113年6月6日前往本市觀音區新村路二段及工業一路交叉口稽查,查貴廠於該址堆置大量混合盛裝塑膠料及橡膠料之太空包,據貴廠人員陳述現場堆置之物料係廢塑膠經廠內再利用製程(分類、破碎)所產出之產品,並聲稱該址為成品之暫置場所;嗣後本局113年7月1日前往貴廠於本市八德區和成路52號之登記廠址稽查,經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資料登載內容,廢塑膠再利用應粉碎至3cm×3cm以下,且需單一放置於太空袋內,不得含有其他雜物,惟本局113年6月6日稽查時發現貴廠將塑膠料與橡膠料混合存放於太空袋,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村路二段及工業一路交叉口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