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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34
- 處分日期
- 2023/03/27
- 違規日期
- 2022/1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2月22日12時5分派員前往貴商號稽查,查獲該址有民眾將廢木材及橡膠放置於鐵桶內燃燒,另於111年12月28日13時整再次前往查處,貴商號表示當日係天氣寒冷因此員工以上述行為取暖,貴商號又於112年2月16日14時23分利用瓦斯加熱鐵桶內橡膠以助桶內橡膠與鐵桶分離,均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一八二巷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一段7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