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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違規日期
- 2023/10/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禽畜糞、菇類培植廢棄物包之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13年1月31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清除或從事再利用行為或場內堆置之禽畜糞、菇類培植廢棄物包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完畢。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20010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興仁村東平路二四二巷建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東平路242巷7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