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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6/10
- 違規日期
- 2025/06/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年5月13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仁武區竹圍段1381、1381-1地號等2筆土地上建築物(原使照:(74)高縣建局建管字第03615號)、(78)高縣建局建管字第02622號,門牌號碼: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225巷32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拆除面積達公告列管事業標準,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一路九○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225巷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